和野象谷的情况相反,在别的地区、特别是思茅地区人象混居的地方,野象简直成了又恨又怕的动物。
思茅在历史上也是野象出没的地方。据《思茅县志》记载:“思茅县东部的倚象乡的东南部原为原始森林,因野象经常出没,原名野象山,后转音为倚象山,乡由山而得名。”但由于猎杀野象和砍伐森林,思茅的象群越来越少,莱阳河最后仅有的三头,也于1976年被偷猎,从此思茅就没有野象了。在间隔了十六年之后,1992年首次出现了一头独象。游荡在大开河、思茅机场和思茅三中附近。听村民反映,还见过一个十多头的群体,后来很少见了。1996年有五头象组成的象群出现在思茅地区,而且迄今仍在思茅境内活动。活动的中心在南坪乡和翠云乡一带。
野象开始出现的时候,老百姓都很高兴,奔走相告:“思茅来象引”野象表现也比较温和,并无伤人之意。因此围观的人越来越多。人一多,总会有胆大的、好奇的、恶作剧的,于是有过分接近的,直接喂食或抚摸野象的身体;还有给野象做出威吓的姿态,甚至有扔石块的。野象虽然聪明,并不理解人的行为。一旦它们做出自卫的反应,只要稍微动动手脚,就可能致人于死命。
但人和象的矛盾,主要还是表现在争夺食物的空间。野象本来有自己的栖息环境和自己的生活行为。因为环境的破坏,它们就不自觉地往人住环境流窜。偶尔发现人工种植的果树和庄稼很好吃,很集中,又不费力,所以就流连忘返了,一片一片农田庄稼,不是被吃掉,就是被践踏得狼籍不堪。野象为了寻找含盐的成分,有时还闯入民居翻箱倒柜。政府为了保护野象,制定了赔偿的办法。但损害的面积越来越大,赔偿只能是杯水车薪,解决不了问题。
人们经受不起这种损害,就奋起驱赶,办法很多,有聚众吆喝的,有鸣锣放鞭的,还有打枪下药的。人象的冲突就造成了个别野象的变态,所以伤人死人的事件越来越多。人们不敢入林,小孩不敢上学。农民王增华写的一首诗,反映了一种天怒人怨的情绪:
脸朝黄土背朝天,流了汗水为生存。
可惜山高皇帝远,地方没有包青天。
记者采访不见钱,象灾一年又一年。
何日等得圣旨到,宰了大象过安宁。
后来他又写了一首:
灾从何处起,全是人罪过。
护象害人民,天下不公平。
如何缓解人象的矛盾,不仅是受害的老百姓,也是政府、环保组织和各方人土十分关切的问题。
7月24日,保护野象评估会分成三个小组,深入实际调查。我参加了野外组,主要考察野象的栖息地。我们一行有中科院动物研究所蒋志刚博土,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的有关官员等,地点在南屏乡的上寨、何家寨和老董寨,这一带是“重灾区”,有野象践踏的庄稼和芭蕉,毁坏的房屋,也上山考察了它们活动的环境。村民告诉我们,这五头象今天早上还在。我们察看了大象的脚印、粪便和食物痕迹,确实都很新鲜。
考察以后,我得出一个结论:这五头野象是个不正常的象群。
第一、象群没有固定的巢穴,而且食量很大,所以它们的生活方式是有规律的游荡。而这个象群却呆在村庄附近达五天、七天、甚至十来天。
第二、我们看到的山地,不是野象可以栖息的典型环境,是以针叶树为主的再生林,很少野象可以食用的植物。在这种环境中,野象进入农田食用庄稼是必然的。
第三、达五头野象有四头的身上有被枪炮打过的伤疤。野象是有报复记忆的,因此它们伤人不是偶然的。
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:这个象群的不正常,实际是反映了人和象、人和自然的关系不正常。
从历史的情况看,西双版纳和思茅地区的人口稀少,植被保存完好,因此号称中国热带的植物王国和动物王国。那时候人不猎杀野象,野象也有自己的活动空间,并不威胁人类的生活环境。所谓保护野象,道理很简单:一是不猎杀野象;再是保护森林一一野象的栖息地。当地一些民族就保存着一些与之适应的传统,如傣族人民很尊重大象,把大象视为神圣和吉祥的动物;他们住的是竹楼,烧的是自己种植的铁刀木,对森林很少侵犯;而外来的人口就不具备这种传统和文化;相反的,他们还要用自己的价值观来影响当地民族的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。
我们可以回顾历史的一些重要情况:一是大规模地毁坏热带森林种橡胶,改变了原始森林的自然格局,把野象和其它动物驱赶到难以存身的境界;再是允许众多的盲流人口和非盲流人口拥进这个地区,如一个建设兵团就吸引了全国许多城市的知识青年,更激化了人与自然的矛盾。猎杀野象也是从政府开始的,据说还是经“四人帮”头目张春桥的批准,上海动物园1972年为了捕获一头幼象,竟动用了民兵和军队在西双版纳折腾了一年,用冲锋枪射死两头大象,又因麻醉剂量不准药死了三头,破坏了大面积的生态;更严重的后果是开了杀戒。野象是陆地最大的动物,过去谁也不敢动。以后猎杀野象的案件就不断发生,最严重的是1995年猎杀野象10多头,政府不得不对首犯者处以极刑。
所以,我在评估会上做了一个慷慨激昂的发言:“这个会可惜没有野象的代表参加。如果有它们参加,这个会就会活跃一些,也公平一些。今天人和象的矛盾,不是这个人和这头象、这个村庄和这群象的矛盾,而是整体人类和整体象类的矛盾。总的说来,不是象侵犯了人的利益,而是人侵犯了象的利益;不是象侵犯了人的空间,而是人侵犯了象的空间。而且这个‘人’,我主要指的不是老百姓,而是政府,因为政府的行动是有领导有组织的,是大规模的。如果不承认这个基本事实,我们就无法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。”
现在有人说,“谁来保护野象?主要是靠老百姓。”这话也对,也不对;我认为保护野象的关键是政府。只有政府才有各种政治手段控制盲流和非盲流人口,改变“人象混居”的状态,打击滥垦、滥伐、滥猎的非法行为,建立和扩展自然保护区,加强保护的宣传力度,寻找可持续发展的正确道路。
怎么缓解人象的矛盾:怎么缓解人象的矛盾?肯尼亚专家在会上说得很干脆:“只有三个办法,或者是把象搬走;或者是把人搬走;或者是把人象分开。”但这三个办法,都谈何容易。亚洲象和非洲象不一样,主要生活在森林和森林的边缘地带,即使被麻醉了,也搬不动,也运不出来,也无处可去。搬人,根据我国的国情,也不现实。当然,也不排除有个别村寨,人口不多,刚好处在象道必经之路,或者截断了野象的绿色走廊,如果政府重视这个问题,也未尝不可搬迁。当然,比较现实的办法是尽量把人象隔开。
也有人说,这不可能。他们主张既然保护野象,就只能容忍、退让。用赔偿村民损失的办法;主张多种些芭蕉、竹子、玉米,让野象吃一些,自己收一些;还有人主张让少数村民专给野象种食物,由政府给他们发工资等等,都属于这种想法和做法。从生态的观点来看,人象不必分开的想法和做法,既不利于人,也不利于象。因为野象毕竟是野生动物,有它自己的生活环境和行为规律,如果由于人类的行为而使它们向人类的环境靠拢,使它们改变原来的生活方式,逐渐向半野生的方向发展,到那时候,人象的矛盾和冲突将不是减少,而是增加。我在美国约塞米蒂国家公园谈到黑熊,在峨眉山谈到藏酋猴,都有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。我们要尊重自然和自然规律,少用人的主观办法。野象谷欢迎野象和人在一起,越多越好,同样应该考虑这个问题。
怎样把人象隔开呢?老百姓用过许多的办法,如举火、发动噪音、挂红布、挖沟、种植隔离植物如薄荷、茶树、椿树等,还有的做太阳能电围栏。这些办法有的有效,有的没效;有的对这群野象有效,对那群野象无效;有的开始有效,多用几次就无效。因为野象是种智商很高的动物,它有辨别的能力和回避的办法。
我也听到一个成功的事例,西双版纳景纳乡有个村寨附近也有五头野象,野象一来,村民就撵。撵了几回,野象记住了。以后再也不进村了。那里的人象已经五年隔离相处,一直相安无事。这里有条重要经验,就是野象第一次来就要撵,不要来了几次再撵,等野象尝到了甜头,就“请客容易送客难”了。
以上是消极的办法。还有积极的办法,就是有目的地种植大象喜欢的植物,建立人工硝塘,引导野象远离村庄,回到适合它们生存的栖息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