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两层阁楼式建筑,下层为土木结构,上层为全木结构。上、下两层屋顶全由华宁自产的黄色、蓝色相间的玻璃瓦组成,显得金碧辉煌。整阁楼面积为8×8(㎡)见方,高9m,整个阁楼座落于1.5m高的石基上,石基有2个。楼的外四角由四根红方柱支撑,(方柱边长工5cm),紧贴墙面的内侧有红柱八根,高5m,直径40cm。有一个正门、侧门一个。自清代以来,就是装点宁州风光,培植地方灵秀,学人会聚和群众娱乐之地,是华宁县古文化和精神的象征。
始建于清代道光已亥年夏季(1835年),宁州坝旧文人墨客均居于此,由于地震活动和文革浩劫破坏,1994年县拔资9.5万元,另外筹资2.5万元维修。1994年以前为县林业局属,1994年以后改由县文化局管辖,县文化局办公地点也设于此。由于她位于海拔1675m的山腰,在此可俯视宁州城风景。
现为华宁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 |